默认冷灰
24号文字
方正启体

第497章 赛虎的陨落

作者:断欲字数:2513更新时间:2022-09-20 04:32:34
  几天以后,翠娥老人离开g市,返回澳洲。
  一起带走的还有两个儿子汤姆跟约翰,但mary却被留在桃花镇。
  王富贵纳闷不已。
  “怪事,那老太太既然回来,为啥不给两个儿子复仇?她竟然这么看得开?”
  mary过来告诉他:“我妈不会跟你为敌的,当初约翰跟汤姆为我报仇,她本就不同意。
  而且她走的时候留下话,希望跟你成为好朋友……。”
  王富贵有点懵逼,觉得老太太格局太大,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。
  再接下来的日子比较平淡,整个桃花镇都静得可怕,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。
  天气也越来越冷,老龙岭上下起入冬后的第一场雪。
  大雪纷纷扬扬下三天,运输的车辆都堵塞了山道。
  忽然,杜鹃那边打来电话:“富贵,你快来看看吧,赛虎……可能不行了!”
  “你说啥?”王富贵闻听,手里的电话掉在地上。
  他顾不得穿上大衣,一溜烟冲到秀香婶子的老宅。
  老宅的狗窝里,赛虎真的奄奄一息,眼瞅着就不行了。
  “赛虎,我的兄弟啊……。”他扑过去将獒狗抱在怀里。
  女儿喜凤也在旁边默默流泪。
  赛虎不是生病,而是年纪太大,油尽灯枯。
  当年,王富贵跟杜鹃成亲,在小刘庄的牲口市场碰到赛虎,眨眼已经过去十八年。
  那时候,赛虎才刚刚满月。
  按照狗的年轮,一年等于人类的七年。
  十八年,已经相当于人类一百二十多岁。
  人有生老病死,狗也是如此。
  十八年的时间,赛虎为桃花镇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,守护了山村整整一生。
  当初,他跟主人王富贵并肩作战,两次从狼嘴里救出王如意,死在它嘴巴下的野狼不计其数。
  三年前它就患有白内障,看东西总是歪着脑袋,而且攻击力也大不如前。
  王富贵只好把它放在这边的老宅,让杜鹃跟喜凤母子照顾它。
  现在,赛虎年老垂暮,马上要死去,王富贵跟失去最好的兄弟那样心疼。
  “吱吱吱,呜呜呜……。”听到主人的呼喊,赛虎微微睁开眼,努力伸出舌头舔舐一下主人的手掌。
  它英雄一世,这时候却像个孩子那样,渴望得到主人的眷顾。
  “赛虎你放心,我不会丢下你的……。”王富贵抱着自己的爱犬,打算陪伴它走过最后一段时光。
  三天的时间他没有离开,将赛虎抱进屋子,放在土炕上。
  赛虎也睡了三天,第四天才断掉最后一口气,尸体也渐渐凉透。
  王富贵没有哭,更没有把赛虎炖火锅,反而用木板打个小棺材,将爱犬的尸体放进去。
  然后将棺材放在一辆农用车上,运输到桃花镇南山的坟场。
  那个坟场很大,四周有好多坟墓。
  大水灾死去的人,大地震死去的人,还有大暗病死去的人,全都埋在这里。
  王富贵抡起铁镐,砸开冻土,挖个坑将赛虎的尸体放进去。
  四周的保镖特别难过。
  他们想过来帮忙,却被富贵推出去老远。
  一点点将棺材埋掉,富贵还垒起一座坟包,立下一块碑。
  上面刻着:我最信任的兄弟……赛虎之墓。
  偏赶上侯三从不远处走来,拄着拐杖。
  看到王富贵在埋一条狗,他捂着肚子笑个不停。
  “富贵,不就一条狗嘛,你咋跟埋媳妇一样?要不要我请个戏班子,弄一帮和尚道士,给赛虎做个道场啊?”
  王富贵眼睛一瞪:“你懂个屁!滚一边去!”
  “切!想不到你这人还怪重感情的,跟狗也称兄道弟,你咋不干脆变成一条狗?”
  王富贵没搭理他,反而冲赛虎的墓碑鞠三个躬,这才扬场而去。
  半路上,冷锋十分感动:“董事长,想不到您对赛虎这么好,弄得我都想做一条狗了。”
  王富贵说:“放心,你死了,我绝对弄得比这个场面大!”
  “噗嗤。”冷锋笑了。
  他很少笑的,是对赛虎的尊敬,也是对董事长珍惜友情的佩服。
  “冷风哥,赛虎去世,小黑小白跟小黄也显老,桃花镇的狗该更新换代了!”
  冷锋说:“是,但咱们目前找不到合适的牧羊犬。”
  的确,赛虎跟小黄小白还有小黑不差几年。
  三条狼狗也差不多十几岁,同样老年垂暮,为山村的牧羊工作鞠躬尽瘁。
  王富贵喜欢狗,也购买了不少狗,但没有像这几条狗如此勇猛忠心的。
  现在,它的饲养场很大很大,羊群上百万只,牛群也十几万头。
  没有牧羊犬真的不行,全村几百条狗,还需要一个首领。
  他曾经派人去各地寻找好狗,可别管多贵重的狗,打眼一瞧,根本达不到他的要求。
  晚上,富贵翻来覆去睡不着,在为赛虎难过,也寻思着去哪儿弄几条忠心的好狗。
  办法只有一个,那就是自己培育。
  眼珠一转,计上心来。
  半夜,他走出村子,手里拎着一根套狼杆,直奔野狼谷。
  野狼谷里有狼群,断尾狼王去世以后,一条新的狼王被选出,特别年轻。
  它只有三岁不到,体格健壮,异常凶猛。
  富贵打算把它逮回来,然后跟饲养场最聪明的雌狗婚配,让它怀上狼王的崽子。
  这样,母狗产出的崽子就是第一代狼狗,身上有高山野狼的基因。
  经过驯化,不但拥有高山黑狼的凶猛跟霸道,还会有狗对人类的忠诚。
  按说,第一代狼狗是无法驯化的,但王富贵可以。
  注意拿定,他开摩托车直奔野狼谷。
  野狼谷里,一大群黑狼正在疲惫不堪赶回。。
  每天夜晚,它们都会出去集体觅食,天亮以后返回山谷休息。
  狼很少白天捕猎,因为阳光的照射,会影响它们的视力,从而降低战斗力。
  王富贵赶到野狼谷的时候,狼王正好带着它的队伍赶回。
  它们刚刚合力咬死一头大黑熊,四五百斤重的黑熊,足可以让几十条黑狼吃得肚子浑圆。
  返回狼洞,母狼正在将食物反刍,利用肉沫饲养幼崽。
  放哨狼在山头上为狼族保驾护航,壮狼将母狼跟小狼保护在中间。
  狼王也蹲在石头上,正在打盹。
  忽然,轰!一辆摩托车疾驰而来。
  狼群没有做出反应,摩托车已经风驰电闪冲到跟前。
  王富贵眼疾手快,别的狼不攻击,专门瞄准狼王。
  手里的套狼杆一甩,嗖!不偏不倚,正好套中狼王的脖子。
  这边油门一加,狼王身不由己,被拖下石头。
  富贵带着狼王走了,狼王在后面被拉得不断挣扎,呜呜尖叫。
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