默认冷灰
24号文字
方正启体

猎罪者 第233节

作者:道门老九字数:1922更新时间:2022-09-15 06:01:32
  黄小桃道:“那就先盯着吧,天底下哪有那么巧的事情!”
  我觉得从凶手的犯罪周期看,未必不会发生,但这话我没说出来。
  王援朝今晚没回来,他回市里查线索去了。隔日黄小桃派出去调查的警员回来了,因为时间久远,已经问不出来什么线索,不能确定几名死者有没有去过裁缝铺。
  中午王援朝打电话给我们,说全省医院都打电话咨询过,没有发现李琴有精神病史。
  这对我来说不是一个好消息,难道我们全盘弄错了,黄小桃问我:“你为什么觉得李琴有精神病?”
  我解释道:“那天晚上袭击我的人很大可能是这对夫妻,所以我在想李琴可能有人格分裂,杀人的动机其实是……”
  黄小桃催促道:“是什么?你要急死我啊。”
  我摇头道:“不不,这个想法有点夸张,现在又没有证据支撑,更加不可能。”
  黄小桃道:“你说说又无妨。”
  我答道:“杀人动机是治病!”
  黄小桃错愕不已地看着我:“这话从何说起?”
  我说那天在裁缝铺接触的时候,感觉李琴有点神经质,加上黄小桃套出她有整形后遗症。对女性来说脸是很重要的,我就在想她以前可能有人格分裂或者抑郁症,每当看见比自己年轻漂亮的女性就会发病,为了缓解她的病情,丈夫张强就杀害这名女子。
  我在局里读过类似的案卷,几年前有一桩连环杀人案,最后抓到凶手竟然是一名极度自卑内向的女孩,她有双重人格,另一重人格与主人格完全相反,是个自信开朗活泼的女孩,每次受到强烈刺激就会被唤醒。这个内向的女孩喜欢上一个男人,每次要去约会的时候,为了切换到这个自信开朗的人格就会杀一个人,当时谁也没想到犯罪动机竟然是这样,要不是那个内向的女孩最后受不了良心上的煎熬投案自首,恐怕很难侦破。
  前段时间我读了一堆案卷,细细地分析每一起案件的作案动机,学会了一种思维方法:如果用正常人的逻辑找不到动机,就试试非正常的逻辑,因为凶手往往不是正常人!
  但现在李琴没有精神病史,证明我的推测全盘错了,不禁让我有点灰心。
  黄小桃开导我道:“找不到动机也不要紧,等把他们抓捕归案,一审不就知道了?”
  我摇摇头:“没有证据,没有动机,又怎么确定他们就是凶手,难道我们要像秦法医一样凭感觉抓人?”
  黄小桃咬牙道:“迂回不行,那就直接攻坚吧,我们上门找他们!”
  我问道:“以什么理由呢?”
  黄小桃明媚一笑:“你订做的羽绒服今天该取了吧!”
  我也笑了,竟然忘了这茬。
  黄小桃让小周给那天晚上的鞋模拍个照片,拷进手机里。出了警局,只见孙冰心背个工具包来了,黄小桃问道:“今天又没尸体验,你背个包来干嘛?”
  孙冰心道:“在宾馆呆着太无聊了,我好歹是来实习的,看看有没有活干。”
  我点点头:“那你把东西放这里吧,跟我们一起去那家裁缝铺!”
  孙冰心兴奋地叫道:“太好了,查案子喽!”
  黄小桃笑道:“这小妮子,查案有这么开心吗?”
  我们来到张强的裁缝铺,正值年关,夫妻二人忙得不可开交,张强叫我们坐一会儿,他马上给我取衣服,我说不着急。
  这对夫妻就住在这里,生活用品和店面混在一起,黄小桃装作看衣服的样子去调查鞋柜,我起身给她遮挡一下,她把架子上的鞋一一拿起来,审视鞋底。
  全部看过一遍后,黄小桃摇头说道:“没有!”
  我看了下鞋号:“但是尺码能对上。”
  黄小桃叹气道:“看来他们把那天晚上穿过的鞋扔掉了。”
  我却内心振奋不已:“有这种反侦察意识,就说明这两人更加有疑点!”
  我回头发现孙冰心正在跟一个大妈聊天,坐在缝纫机后面的李琴直勾勾地盯着孙冰心看,一不小心被缝纫机弄伤了手,痛得叫了一声,张强立即过去捧着她的手问弄疼了没有。
  李琴看孙冰心的眼神透着一种强烈的嫉妒,这个细节十分耐人寻味。
  这时一个黑胖大汉走进来,大声问道:“强子,我那件大衣缝好了没有?”
  张强笑道:“哟,王哥来了,在墙上挂着呢,你自己拿!”
  黑胖大汉取了衣服道:“多少钱啊?”
  张强挥挥手:“要啥钱啊,拿走吧!”
  黑胖大汉笑道:“行,改天请你喝酒,我走了啊。”
  我感觉黑胖大汉是张强的朋友,和黄小桃递个眼色道:“我去问点话。”
  孙冰心不知从哪冒出来:“我也去!”然后低声道:“那大妈烦死了,问这问那,还非要给我介绍男朋友。”
  黄小桃笑道:“行啊,人见人爱,花见花开,你俩去吧,我在这里盯着。”
  我和孙冰心跟上黑胖大汉,他穿街过巷,竟然进了一家发廊。发廊里面坐着一些衣着暴露的女人,一看就不是正经地方,孙冰心捂着脸问道:“我们要进这种地方吗?”
  我点点头:“当然,这是一个好机会!”
  (今天是忠实读者灵狐的生日,在此祝她生日快乐,感谢她两年来对老九的作品矢志不渝的守护!老九的两本书同时加更。)
  第二百零零章 残花败柳
  黑胖大汉正要走进发廊,我喝道:“站住!”
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