默认冷灰
24号文字
方正启体

第70节

作者:醉后渔歌字数:2506更新时间:2022-08-30 21:35:45
  --
  于承乐觉得择日不如撞日, 这种事情不能拖,所以马上打电话给刘一曼,约了她晚上一起吃饭。
  于小瑜被他弄得措手不及,什么都没来得及准备, 就要请人吃饭,所以只好想了个最简单的办法,吃火锅。
  下午下班时间, 于小瑜开车去接景文,景文出来时, 于小瑜瞅见林萧跟在他身后也出了来,忙放下车窗, 喊道, “林萧,一起去家里吃饭呀。”
  林萧乐颠颠的上了车, “谢谢师母。”
  于小瑜从后视镜看他, 故意道, “今天于承乐带女朋友回家吃饭,你女朋友呢?”
  “师母,你怎么能这样打击单身狗呢。”林萧幽怨道。
  “单-身-狗?”于小瑜若有所思, “林萧, 你喜欢什么样子的女孩, 我帮你介绍好不好?”于小瑜的八卦之心熊熊燃烧着,开始套话。
  景文嘴角上扬,但笑不语。
  林萧倒是毫无所觉, 托着腮想了想,“一定要小鸟依人的,温柔善良的,最好是我说什么就是什么,不会反驳的。”
  于小瑜睁大了眼睛,看了一眼景文,她没想到林萧表面上看起来干干净净的一男孩,竟然这么大男子主义,这不会是被她景文哥带坏的吧?
  林萧感慨,“你说说现在的小姑娘,跟我同岁的都嫁人了,比我小的都找了比我大的大叔,苍天啊,大地啊,你为什么对我这么残忍呢?早知现在,我就学学师父了,从小养一个媳妇儿。”
  于小瑜,“......”
  “闭嘴。”景文黑了脸。
  林萧缩缩脑袋,消了音。
  于小瑜眨眨眼,“林萧啊,你觉得倪明月怎么样?”
  林萧立刻一脸的嫌弃,“当然不行了,先不说她那火爆的脾气跟向队有的一拼,就是年龄上也不相称啊,我一定不能找个比我年龄大的,一定要比我年龄小,然后很崇拜我的那种女孩,把我当偶像那样敬佩着。”林萧捧着脸心神荡漾。
  于小瑜终于找到了关键点,原来是年龄问题,林萧不喜欢比他年龄大的女孩。
  于小瑜不由替简艾捏了一把汗,趁着林萧接电话的空档,于小瑜小声问景文,“简艾跟你同岁吗?”
  景文摇摇头,“不是,她早上了一年学,生日是腊月里的,所以退掉两岁,相当于二十九岁。”
  于小瑜眼睛顿时眯了起来,眼神不善的看着他,“你对她的事情为什么这么清楚?”
  景文心里笑了起来,面上不动声色,黑眸睨着她,“这个问题很重要吗?”
  于小瑜看了他好几眼,转过头专心致志的开车,到了超市的地下停车场,于小瑜停下车,林萧刚下车,于小瑜便把车锁了,双手掰过景文的脸,“你给我解释清楚,为什么那么清楚简艾的生日?”
  景文笑了起来,露出好看的牙齿,顺手揉了揉她的脑袋,“我们去派出所保释她时,我看过一眼笔录,还有上一次,有一个案子涉及到她们公司,她接受过调查,我看档案时,顺便看到了,小鱼儿,我也是一名警察,有这种本能。”
  于小瑜撅嘴,“本能的记住姑娘的生日吗?”
  景文笑得越发开怀,探头想要亲她,于小瑜推开他的脸,哼了一声,率先下了车,景文在车上停留了一会儿,忍不住笑出声,心情莫名的好极了。
  *
  三人在超市里买了些火锅的材料,然后回了家,两人有好长时间没有回来住过了,一进家门,便见家里乱成一团,到处都是于承乐的衣服,桌上摆满了方便面火腿肠,于小瑜就看着景文的额头明显跳了几跳,最后拒绝进入屋内。
  于小瑜无奈了,正与他僵持着,于承乐带着刘一曼上了来,看景文黑着一张脸站在门口,林萧幸灾乐祸的对他做鬼脸,立刻了然,兔子似的窜进屋内,“我这就去打扫,这就去...”
  刘一曼跟大家落落大方的打了招呼,亲切的唤于小瑜姐姐,还给她带了礼物。
  因为之前听于永安和于承乐的对话,知道这姑娘家境很好,但是看本人倒是挺温和的一姑娘,没有那些骄纵的气息,所以,第一眼,于小瑜对这姑娘还是挺有好感的。
  于承乐之前带刘一曼与林萧吃过饭,所以也比较相熟,林萧对着屋内努努嘴,“这就是你男人,邋遢的人神共愤。”
  刘一曼要帮忙收拾,于小瑜忙扯住她,说不用,景文一脚将林萧踹了进去,“想吃饭也得付出点儿劳动吧。”
  林萧小声嘀咕,“腿瘸了也不妨碍你踹人。”
  于小瑜悄悄问景文,“景文哥,你对刘一曼的第一印象怎么样?”
  景文面无表情,“根据刚才简艾的事情,我连看她一眼都没敢看,毕竟我养的那条鱼特别爱吃醋。”
  于小瑜,“......”
  “所以,你是除了简艾,都不关心别的女人吗?”于小瑜倪他。
  景文,“......”他怎么觉得于小瑜一夜之间好像开窍了,又是生气又是吃醋的,让他有些措手不及。
  *
  家里只是有些乱,并不脏,所以两人很快收拾好了,于小瑜进了厨房洗菜,林萧跟进去,帮着她洗菜,于小瑜见他一直犹犹豫豫的像是有话说,但又不说,开口询问,“怎么了,林萧?”
  林萧尴尬的挠挠头,“师母,你是女生,你能不能帮我出个主意,要怎么拒绝简艾啊?”
  于小瑜顿觉脑子有些大,八卦归八卦,真的到了帮人出主意这种事儿上,就有些难办了。
  要是撮合也还好,拆台这种事儿她真是做不来呀。
  于小瑜想了想,“你为什么不喜欢简艾啊?我觉得她挺好的。”
  对简艾,于小瑜还是很有好感的,第一次见她时,她看景文的那个眼神,她其实并不是没有注意,只是那个时候自己并不是很在乎,所以也就未曾往心里去,现在想来,那个时候简艾对景文是存着心思的,可是自从知道景文结婚了后,简艾从来没有对景文有所表示,就连自己遇到了事情,想要找景文帮忙时,都是打的她的电话,这点儿确实让于小瑜很有好感,所以,简艾如果真的能和林萧在一起,她也是乐观其成的。
  林萧眼睛鼻子都皱到了一起,“不是喜欢不喜欢的问题,师母,你知道我上大一时谈过一个大三的学姐吗?我的天,那是我鲜肉时期的心里阴影啊,她就是,就是...”
  于小瑜只听到了‘鲜肉时期’四个字,一脸黑线。
  林萧想了想措辞,“就是水浒传里的孙二娘,母夜叉呀,什么事情都管着我,每天晚上九点必须睡觉,睡觉之前必须跟她打电话报备,每天早上五点必须起床,起床必须先给她打一个电话,美名其曰早睡早起养生。”
  林萧一连用了四个‘必须’,可见当时的情形是多么的令人发指。
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